【产品名称】大蒜素
【原料组成】大蒜素由一、二、三、四硫醚组成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类白色粉末,具有浓烈的大蒜气味。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为饲用大蒜素,既可作为饲料添加剂,
又可作为鱼病治疗特药。
1.大蒜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,对革兰氏阳
性菌、阴性菌均有极强的灭杀作用,还
具有抗病毒(如流感病毒、新城疫病毒、
法氏囊病毒等)作用。
2.具有增进食欲、促进生长作用:大蒜素具有浓厚的自然香味,能改变饲料的天然风味和因
饲料中使用添加剂药物等所带来的异味,能刺激采食,增加胃液分泌,促进生长,是畜禽
和鱼类最佳的诱食物质。经大量实验,可提高蛋鸡产蛋率 9%,饲料利用率12%,肉鸡增
重11%,猪增重6%,鱼类增重12%。
3.具有抗霉菌作用:大蒜素对黄曲霉、黑曲霉、烟曲霉具有极强的抑制和杀死作用,能有效
防止饲料霉变,延长饲料的贮存,可替代饲料中的防霉剂。
4.具有保健、驱虫作用:大蒜素能提高巨噬细胞的吞噬能力,增强机体免疫力,饲料中添加
大蒜素还可有效驱除蚊、蝇、螨类等,起到保护饲料质量作用。
【适 应 症】对畜禽的痢疾、肠炎、禽出败、大肠杆菌、呼吸道疾病及鱼、虾、蟹、鳖的烂腮、赤斑、肠炎
出血等疾病有显著防治治疗作用。对鸡的球虫病也有一定的防治效果,可在非球虫病疫区作为
抗球虫添加剂使用。大蒜素为促生长剂,无毒副作用,无残留,安全性高,能替代抗生素应用
于配合饲料中,可连续安全使用。
【用法用量】拌料:诱食、促生长每吨饲料添加本品:
生长鸡、蛋鸡、肉鸡、鸭等家禽100g-250g;
仔猪、肥猪、牛等家畜100g -150g;
淡水、海水鱼类200g - 400g;
虾、蟹、鳖等特种水产类300g-600g。替代抗生素本品加倍。
【批准文号】沪饲预字(2019)102044
【包 装】1000g/袋×30袋/件
【贮 藏】遮光、密封干燥处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现配现用,一次用完。使用时远离餐具及食物,严禁儿童接触。
2、本品对人体有害,如误服用,应紧急饮用温浓盐水催吐立即去医
院对症治疗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虾、家蚕毒性较强、慎用。
4、用后剩余药液、清洗工具残液。应用大量自来水冲洗、冲淡排放
或深埋,不可流入、施药与水生物饲养或桑蚕培养区。
5、密封、阴凉干燥处保存,存放期长会有少量结块,不影响药效。
【包装规格】100g/袋X10袋/盒X8盒/件
3.牛羊貂狐等按每吨饲料添加本品500-800g,连用5-7天。
【注意事项】1.母猪妊娠期前45日慎用。
2.伊维菌素对虾鱼及水生物有剧毒,残留药物的包装及容器切勿污染水源。
【休 药 期】猪28日。
【规 格】500g:阿苯达唑10g+伊维菌素2g。
【包 装】500g/袋x20袋/桶
【批准文号】兽药字120706086
【贮 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